高州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申请出具位于高州市金山片区JS08-03-05地块的规划条件,地块一使用权面积:57834.77平方米,地块二使用权面积:8046.2平方米,使用权总面积65880.97平方米。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该方案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1、停车位配建要求:项目配建停车位指标按《茂名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有关要求执行。
2、须根据相关规范及文件的要求配套或预留移动通信、燃气等设施的建设空间、建设位置、容量及其配套资源。
3、若本地块经出让的权属人与周边相连地块属同权属人或共同开发,且经公示无异议时,其建筑系数、容积率、绿地率、建筑红线等规划技术指标及配套设施可在设计方案中作出合理的布局调整,进行整合统一规划,本地块与相连地块之间的建筑红线退缩在满足相关规范的前提下,不作强制退缩。但总建筑基底面积不得大于地块总规划用地面积与允许综合建筑密度的乘积、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地块总规划用地面积与允许综合容积率的乘积、配套设置总量不得少于各地配套设施之和。
2、凡是与该项目审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电话、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888集团官网入口